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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措施(2016—2020)
发布时间:2018-08-30

 

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措施(2016—2020)

 
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,是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基础,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。课程建设涉及到教育思想观念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方法和手段、师资队伍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条件等多方面的内容。课程建设直接体现学校的教学水平,并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部教学工作,规范课程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现对我部课程建设作如下规划。
一、课程建设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,适应高等教育改革新趋势,以培养高素质、应用型人才为宗旨,通过课程建设,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推进教育教学创新,提高课程教学质量,提升整体教学水平。 
二、课程建设目标和任务
(一)课程建设目标
通过五年的建设,形成有利于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,结构优化、内容先进、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。按照“点面结合、重点建设、突出精品、注重实效”的建设原则,我部课程建设分为合格课程、重点课程两个层次,以合格课程建设为起点,重点课程建设为基础,有目标、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开展课程建设。
1、合格课程 
开课两轮以上的课程全部完成合格评估,确保合格率超过85%。
2、重点课程
重点建设3门基础条件较好,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公共课、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,每年立项建设1门左右。
(二)课程建设任务
1.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。
各门课程,特别是基础课和专业课主要课程,要按课程群培养师资队伍,形成课程教学团队。充分发挥教学团队负责人主导作用,鼓励教学经验丰富、学术水平高的教师主持课程特别是精品课程的建设,培育优秀教学骨干队伍,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、人员稳定、教学水平高、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团队,确保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。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,支持中青年教师以定向脱产、培训等方式,长期或短期性地参与社会服务与生产实践,参与其它部门的横向或纵向课题研究,提高专业实践能力。
根据课程建设需要,合理引进人才,确保每个主干学科或专业至少有1名以上高级职称,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的比例大于30%,45岁以下教师中硕士以上比例大于90%。鼓励学术水平高、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主持课程建设。每门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。同时,每门课程建设均要有培养青年教师、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计划和措施。
2.注重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(修订)要以专业和专业方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,贯彻科学性、先进性、系统性相结合原则,吸取课程建设的最新成果,明确对培养学生素质、提高学生能力的要求。要优先选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、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、国家规划教材和“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”,选用近三年出版、内容新颖、高质量的新教材,同时支持教师编写质量较高、特色鲜明并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适应的自编教材、教学参考书、教学案例和习题集等。
结合我部课程建设实际,鼓励教师申报国家、省级统编教材。鼓励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的教材向多媒体立体教材方向发展,使教材建设达到较高水平。
3.加强实践教学。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,大力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,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,不断充实与理论课程相适应的实践教学内容。要以就业为导向,完善实践教学体系。实践类课程要制定实践项目操作方案,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,保证实践环节的有效实施,提高实践教学的效率和质量。逐步改进实践类课程的教学方法,形成以教师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的传授与训练为重点,学生进行自主设计和实验的实践教学模式。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,将多媒体技术等先进的教学手段引入实践教学,大幅度地提高实践类课程教学效果。
4.重视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。教学内容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是课程建设的核心。课程体系优化要着眼于应用型人才培养,合理确定基础课、专业课和实践课的课程结构,保证实践课程比例,科学设计课程体系。要准确定位课程特别是专业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,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,单门课程教学内容和结构的优化应服从于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,建立相对稳定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新型课程体系。要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,及时将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引入课程教学,同时注重知识的科学性、先进性、适用性。要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,加强试题库建设,推进教考分离,完善课程考核环节,改革考核方式、方法,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核,实现课程考核的科学性和实用性。
5.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。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,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,强调师生互动,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、教学对象,因材施教,改革“满堂灌”、“填鸭式”的传统教学方式,采用启发式、讨论式、案例分析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,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。各门课程教学应以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为原则,不断加强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,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运用,鼓励教师科学合理地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,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。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,相关的教学大纲、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文献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,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,带动其他课程建设。
三、课程建设标准
(一)合格课程标准
1、有符合本课程教学目标的教学大纲;
2、授课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,符合岗位资格(具有教师资格证,新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);
3、选用公开出版的高质量教材,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安排合理;
4、授课教师能严格按照《长治学院教师工作规范》的要求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;
5、教学资料齐备(授课计划、教案、教学日志与平时作业登记册、试卷、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、特色作业等);
6、教学效果较好,学生评价平均分在80分以上。
(二)重点课程标准
1、课程须通过系级合格评估,且开设三年以上;
2、具有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,有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,35岁以下青年教师100%具有硕士学位;
3、选用国家规划教材、面向21世纪的优秀教材、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或公开出版的特色教材。
4、有校级教学成果或省级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;
5、有多媒体课件和网络教学课件;
6、课程考核管理严格、规范,有高质量的试题库和合理的评分标准。实行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、统一阅卷;
7、教学资料保存完整、规范;
8、教学效果好,学生评价平均分在85分以上。
(三)精品课程标准
1、课程由学术造诣高、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、副教授主讲,并具有一支结构合理、人员稳定、教学水平高、科研能力强、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,35岁以下青年教师100%具有硕士学位;
2、注重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,制作高质量的多媒体课件和课程网站,教学效果好;
3、在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中成效显著,形成自己的课程特色,有校级一等奖以上的获奖成果,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;
4、授课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接受本科生参加自己的科研活动;
5、教学效果优秀,学生评价平均分在85分以上。
四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的措施
(一)各教研室必须提高对课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加大课程建设力度;参照本规定制定本部课程建设规划;对批准立项的课程,均要制订课程建设方案,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,确保课程建设目标的实现
(二)建立课程评估制度。制定详细的课程建设原则和评估标准,由本部每一至二年组织开展一次课程评估。评估时,各教研室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系部提出评估申请,由系部专家组对各申请课程进行评估。通过评估的课程,由系部颁发证书,评估结果要在本单位通报。
(三)课程合格率是参加教学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。课程合格率低于95%的教研室不能参加 “教学工作先进教研室”的评选,教师所授课程必须合格才具有申报“教学成果奖”的资格。
(四)课程建设项目按照课程建设标准实行逐级申报制,课程必须通过相应等级的评估后才可申报高一级的课程建设项目。立项课程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。
(五)对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。系部对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建设给予专项经费资助。
(六)对课程建设实行中期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未能按课程建设计划实施的项目,予以通报批评,并终止项目经费的使用。
 

           

来源:长治学院-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